上海中药标准化研究中心创立于2001年,落户于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核心区内,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淮,依托于上海中医药大学,并由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共同参与组建的全国第一家中药标准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按现代企业机制管理,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会计1名
2、化学实验员2名
3、分析检测员2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会计应具有财务或会计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会计证;有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有网上报税经验,有一般纳税人会计工作经验;熟悉财务处理程序,熟练财务软件及office办公软件;了解国内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有较强的成本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分析的能力。
2、化学实验员和分析检测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生物医药相关专业,熟悉实验室一般操作和管理规范。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主动性。
4、有良好的工作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能保证正常工作,并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应聘人员简历和求职信,连同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hongys2018@163.com,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オ,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中心回复的面试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面试的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办理录用
1、拟聘人员需到本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2、在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报到程序后,方可到岗上班。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上海中药标准化研究中心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