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现场报名从2023年4月23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023年4月26日17:30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或学校出具的证明;
②规范填写的《永胜县公开招聘2023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师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⑤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原件(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证明模板见附件)。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网络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图片资料。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初审合格方可参加后续资格复审和考试,永胜县教育体育局将以电话、短信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按照要求参加后续资格复审和考试,若因应聘人员原因联系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的三个工作人员内完成。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安排在面试前1日进行。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本人须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三)组织面试
1.面试采用情景模拟(模拟课堂教学)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教体局组成工作组,负责面试工作。
2.每场面试设7个考官,其中设1个主考官,抽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考官。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7个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取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同一岗位综合排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人员,则当场加试一场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人员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5.原则上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进行面试,并要求达到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因无人报考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对招聘岗位进行调整的,情况将及时另行公告。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四)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更高一级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本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选岗。考察工作由教体局组织完成。考察由用人单位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征询户籍公安机关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合格人员,根据三所高中学校的具体岗位需求,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由考生自愿公开选择具体学校岗位。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时间为三个月)。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审批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六、监督与违纪处理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受理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
(二)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中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整个招聘过程中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分70分:
1.整个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四)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永胜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永胜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五)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经工作组集体研究后,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决定。
(六)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江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工作人员招聘的通知》(丽人社事〔2019〕66号)文件规定办理。
(七)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