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10人公告

安徽 0 68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相关待遇

具体待遇标准见医院官方网站.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起即可报名,截至2023年12月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博士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同时提交相关支撑业绩材料,包括身份证、所有高校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批文)、获奖证书等。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人事科邮箱azyefyrsk@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博士应聘+专业”)。

六、资格初审和复审

根据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个人提供的材料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参加招聘考核。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现场提供报名表(需本人手写签名)和网上报名提交的支撑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只留存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学习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承诺报到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海外留学毕业生在报到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招聘考核

博士人才招聘考核由医院组织,采用面试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成立招聘考核评委专家组,由不少于7人组成,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评委专家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临床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取平均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其中若考核分数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取消录取资格。有三分之一专家建议“不同意录用”,则直接淘汰。

招聘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视报名情况分批次进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审定后,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入编时间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时间为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施聘用管理,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6266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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