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及以上处罚的;
4.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非法上访记录的;
5.被发现或经举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并查实的;
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在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有案可查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以及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存在不适合从事应聘岗位情况的。
三、方法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治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市人武部机关三楼政治工作科(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苍洱加油站正对面)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或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役期间参加军队职业培训或立功、受奖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大理市人武部教练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6)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户籍或居住证等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严肃查处。审查通过人员,由市人武部通知考试时间。
(三)考试
由市人武部统一组织考核,考试采取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和面试成绩比重各占50%。
1.考核
考核项目为组训能力、基础体能和办公能力三项内容,总分100分。考核采取现场评判、现场亮分的办法,按照“组训能力—基础体能—办公能力”的顺序进行。
(1)组训能力(满分100分,占比50%):采取“四会”教学方式,由参考人员从单个军人队列动作和在部队服役期间从事的专业课目中任意自选1个课目进行;
(2)基础体能(满分100分,占比20%):包括3000米跑、仰卧起坐和引体向上3项内容,按照新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能训练标准》进行评判;
(3)办公能力(满分100分,占比30%):包括word文字输入、excel表格制作和写作能力3项内容。
应聘者考核成绩按组训能力、基础体能和办公能力3项成绩相加计算。考核成绩公布后,面试人员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由市人武部组织,总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为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公布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范围人员。若进入体检、政治考核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若考核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由市人武部统一组织,内容和标准参照基干民兵体检条件执行。
政治考核主要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网上协查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真实情况进行复审。政治考核由市人武部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因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国家和军队相关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
合同期内,聘用单位每年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四、待遇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4月28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