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上海健康护理职业学院(筹))2023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上海健康护理职业学院(筹))由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和上海市卫生学校合并组建而成,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多年来,为上海及全国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护理人才,被誉为“白衣天使的摇篮”。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记教育使命,恪守师德师风,勇担立德树人责任,紧紧围绕时代发展需要,以学生为主体,以问题为导向,以实践为基础,着力培养适应基层医疗工作需要的技术技能型时代新人。
为响应“长三角一体化联动发展”的国家战略和《“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对医学相关类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学校选址金山区朱泾镇,建设上海健康护理职业学院(筹)。作为一所市属公办五年一贯制新型高职院校,学校秉承“科学定位、共建共享、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办学定位,打造护理、医学技术、健康促进三个专业群,服务上海、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基础及专业课程教师的力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满足学校发展建设需要及教学需求,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上海健康护理职业学院(筹))2023年度人员招聘计划明细表
二、招聘办法
1.应聘时间与方式
(1)应聘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分批招录,招满为止)。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应聘方法: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连同学历、学位、专技职务聘任表等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姓名 应聘岗位)发至招聘邮箱。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此限制)。
2. 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 面试
学校采取部门、学校两级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测试,可采取提问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 政审与体检
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开展政审与体检。政审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拟录用人员需要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