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有犯罪嫌疑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有吸毒史、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的;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国防动员工作疾病的;
8、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已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与其它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截止2023年4月30日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应聘对象需到景谷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填写《景谷县人武部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供一份个人简历和一寸免冠照片1张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厨师资格证、退伍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名资格。联系人:王如山 电话:0879-2853225、13577991973
(二)资格审核:报名应聘对象统一由景谷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进行资格审查。
(三)政治考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景谷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通知应聘对象进行政治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征兵工作政治考核相关规定执行,政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政治考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合格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个人自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拟招录人员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景谷县人武部纪委监督电话:0879-2853225
六、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由景谷县人武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3个月。
七、单位地址: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大营路18号
八、其它事项
(一)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人武部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景谷县人武部负责解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