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4月3日起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 月19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550-3510810。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的,需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上述证件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件原件的人员,将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补录)。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24年度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五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 22日工作时间到原报名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报名工作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初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7.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解答。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
《岗位计划表》中考试类别为“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
(2)笔试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科目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其中:《基础知识》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卫生法规等;《专业知识》为报考专业相关知识。考试时限每科为120分钟,分值每科为100分。
(3)笔试工作组织
笔试工作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实施。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60%。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院将在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1)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及形式详见《面试工作实施方案》,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考试总成绩相同,参加“笔试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依次以《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按国家规定确定。
试用期内经用人科室及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工资参照本院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977799。
本公告的相关事项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解释。
2024年4月3日
附件1:2024年度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度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