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青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安排到灭火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等岗位。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12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
2、学历: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3、年龄:年龄在18周岁(2006年4月1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消防救援队伍及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6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性别:男性。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符合体检标准,能吃苦耐劳。
6、岗位要求: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原则上就近招聘,能长时间稳定安心工作,政治审查合格。
7、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工作安排,发挥专长,积极工作。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于2024年4月4日至4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退役证书、驾驶证等专业资格证书,到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联系电话:王队长,18456666119。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初审,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准备参加后续测试,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报名经初审达到要求者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实施。体能测试内容包括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屈腿仰卧起坐、5*10米折返跑和体型测试(身高体重比)五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按照五项得分取平均值(具体考核标准报名期间一并告知),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试地点:青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营区内,体测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县人社局共同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体能测试通过后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县人社局共同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成绩合成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分值(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持B2及以上驾照人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人员分别加2分,荣立个人二等功人员加5分,荣立个人一等功人员加10分,加分可累计)。
(五)体检
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分值得分高者优先),按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附加项目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通过的人员,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记录》,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毕业(就读)学校、辖区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七)录用
经考核合格后前12名列为拟聘用人员,由青阳县消防救援大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和体能、队列训练等。培训合格后根据个人表现和能力,安排到相应的岗位进行试用,试用期1至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一年一签,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服从管理、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纪行为、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或年终考评不称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考核结果、现实表现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