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派遣制书记员和派遣制司法警察招聘公告

重庆 0 380

派往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派遣制书记员和派遣制司法警察的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派遣制书记员和派遣制司法警察招聘公告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现公开招聘派遣制书记员和派遣制司法警察派往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工作,招聘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派遣制书记员2名,男女各1名;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察1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派遣制书记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截止2022年6月30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派遣制司法警察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退役军人和武警可放宽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明显部位无纹身,符合有关体检要求。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9以上(矫正视力为5.0以上),身高170厘米以上。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派遣制书记员和派遣制司法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的;

5.其他不宜担任派遣制书记员和派遣制司法警察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大足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书记员和派遣制司法警察资格审查表.doc》(附件1),发至dzfyzzc@163.com邮箱报名,考生对自己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

(二)派遣制书记员打字考试和笔试

打字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速录能力。打字考试软件原则上为金山打字通,考试时间10分钟,录入速度必须达到80字/分、正确率达到90%以上方为合格。打字考试测试两次,取成绩高的一次。打字考试的得分为打字速度×正确率,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打字考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打字考试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制法警体能测试

聘用制法警男子组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等4项,其中有3项达到规定标准为合格。测试标准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审查

对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打印《大足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书记员和派遣制司法警察资格审查表.doc》(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同意报考印章),在规定时间内持该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退役军人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现场审查,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1份。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

(五)面试

1、派遣制书记员

从打字考试成绩和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打字成绩×50%+笔试成绩×30%,满分80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视情况可相应调减招聘计划。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派遣制司法警察

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

面试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原则上体能测试后立即进行面试。

(六)体检

1、派遣制书记员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打字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打字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2、派遣制司法警察

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根据应聘人员体能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

派遣制司法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组织实施。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大足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政审合格的聘用人选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再由公司派遣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担任派遣制书记员和派遣制司法警察,合同期限为2年。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由部门出具是否转正建议,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不再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五、工作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用人单位依法为派遣制书记员和派遣制司法警察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保障办公设施及服装等。工作期间,派遣制书记员和派遣制司法警察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1年内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派遣制书记员和派遣制司法警察出现缺额的,可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补聘。届时,补聘人员不再进行打字考试、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二)根据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考生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考试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参考。疫情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将视国家与重庆市及大足区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另行调整,并在重庆大足法院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