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 0 89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财政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财务会计政策咨询服务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和行业自律监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说明

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说明详见附件《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敬业和协助精神;

2. 具备所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 已参加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并且考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以上。

4. 学历条件和专业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如实填写《上海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妥后随同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kzx@czj.shanghai.gov.cn,附件文件名为应聘岗位 应聘人员姓名。

2.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8:30至5月21日17: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名单,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由中心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在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会收到通知,为进入后续程序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中心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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