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湾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满足大理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湾桥镇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力,切实发挥政府专职消防员作为现有消防国家队主力军有效补充的积极作用,提高湾桥镇片区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省、州、市各级《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湾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评,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拟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主要担负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以及其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工作地点为大理市湾桥镇。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本人无犯罪记录,在校、在职期间无处分记录;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慢性或传染病史,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符合体检要求;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持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退役军人、退役消防员等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七)部队退役人员、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人员、有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招录。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