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测试。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审核,包括:《报名表》(附件2)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近照3张,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毕业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专业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专业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取前30名进入专业测试。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口表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看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专业测试总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7天。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人员名单、《祁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考察材料报送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需要选岗的,先选岗后聘用。对因怀孕需要暂缓推迟部分项目体检的人员,报考按考试最终成绩选岗岗位的,不参加该岗位选岗,待体检、考察、公示完成后,再参加该招聘岗位空缺岗位的选岗。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4519501(县卫健委办公室);
监举报电话:0559-4512516(县纪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
附件1、附件1: 2023年度黄山市祁门县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附件2:2023年度黄山市祁门县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附件3.参考专业目录.zip(此为压缩文件,请在电脑端下载解压查看)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