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瀍河回族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瀍河回族区教育工作需要,经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区属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46名。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成立瀍河回族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
二、选调名额
选调46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初中教师34人。学科需求:语文教师11人、数学教师8人、英语教师4人、政治教师2人、历史教师2人、地理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生物教师2人、体育教师2人;小学教师12人。学科需求:语文教师4人、数学教师3人、英语教师1人、体育教师2人、音乐教师1人,科学教师1人。
三、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试讲、加分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四、选调范围和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服务期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有3年以上(含3年)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目前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与所报考专业一致)、聘任证;
5.获得所报考专业县(区)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常规优质课);
6.年龄要求:
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博士研究生、中原名师、省市级名师、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试讲、加分审核、体检和聘用等几个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本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2023年5月24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后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图片大小200kb以内。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时先预览检查,如发现问题,点击“取消”返回进行修改;预览后确认无误,点击“确定”正式提交报考信息。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2023年5月25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考生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审查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于2023年5月25日17:00前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相关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 — 2023年5月26日17:00。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每人60元(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2023年瀍河回族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关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 “公示公告”专栏)。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上的照片须打印清晰、手贴无效)。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必须要出示的凭据,请务必妥善保管,备份留存,遗失不补。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6.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二)组织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与技能。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思政理论、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等;教育教学知识与技能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理念、教学实践、教学基本能力等。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教育教学知识与技能×50%。
4.笔试成绩的查询
笔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
(三)面试试讲
1.确定面试试讲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学科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试讲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 “公示公告”专栏)进行公布。
2.领取面试试讲通知单
考生本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试讲通知单,同时提交加分审核材料。
3.参加面试试讲
参加面试试讲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当学科人员比例不足1∶3时,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试讲。当进入面试人员弃权,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试讲采取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
面试试讲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加分审核
参加面试考生需在面试前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条件共有4项,该4项可同时加分,具体分值如下:
1.学历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取最高学历加分,不累计加分,分别加2分、1分(全日制师范类专业的再加0.5分,不累计加分)。
2.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
国家、省、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分别加4分、2分、1分(特别说明: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须持证书原件、评价表、表彰文件或简报,并且与所报专业一致方可计入考核)。
3.综合奖
国家、省、市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分别加3分、2分、1分(需提供证书及表彰文件)。
4.业务单项奖
国家、省、市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分别加3分、2分、1分(中原名师按省级名师对待,各种单项表彰需提供证书及表彰文件)。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加分审核成绩。
总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试讲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排名次序。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的总成绩,将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 “公示公告”专栏)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六)体检和聘用
按照选调指标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名额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查,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选调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表等报名材料原件,同时需提交密封完整的个人人事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查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办理后,选调人员须与聘用学校签署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合同签署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凡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本次选调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瀍河回族区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6:00-22: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方案由瀍河回族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5235736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0379-6399486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598617596、17613076956
瀍河回族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