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招聘公告

北京 0 190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重大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6.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财务科会计岗1名(专业技术12级)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经济类、财会类相关专业;

(2)熟悉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各类税法及审计的相关制度;

(3)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具有三年以上财会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2.文教科专业课教师岗2名(专业技术12级)

语文教师1名(专业技术12级):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实践教学经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不限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为中文、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等相关专业;

(2)取得中专(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思政教师1名(专业技术12级):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实践教学经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不限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专业,中共党员;

(2)取得中专(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训练一科科员岗1名(管理九级)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体育管理、运动训练等相关专业,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

(2)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办公应用软件的操作;

(3)了解竞技体育,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独立工作能力。

4.训练二科科员岗1名(管理九级)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体育管理、运动训练等相关专业,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

(2)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办公应用软件的操作;

(3)了解竞技体育,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独立工作能力。

5.船队管理保障部科员岗1名(管理九级)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体育管理、运动训练、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

(2)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办公应用软件的操作;

(3)有敬业精神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能适应长期随运动队在远郊区及外地训练的工作要求。

6.皮划艇队一线教练员1名(专业技术岗12级)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运动训练、体育教育及相关专业;

(2)有赛艇、皮划艇项目相关训练或执教经历,能够长期随队外出训练或比赛;

(3)有敬业精神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7.医研科门诊岗1名(专业技术岗12级)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考取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中医、外科、骨科、针灸推拿方向;

(3)能够适应长期出差工作;

(4)有执业医师证者优先。入职后,需把第一执业地点选择在芦城体校;

(5)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8.办公室文秘岗1名(管理九级)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档案学等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3)熟悉机关事业单位公文报送审批下发等流转程序;

(4)具有一定的国家行政法规和体育等相关知识;

(5)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南,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办公楼三层人事科。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本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4.报名流程

请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整后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盖章。

(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拟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未通过体检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到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我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在30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我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我单位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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