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引进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1日17:00(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认真规范填写《2023年池州市技工学校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或JPG格式文件)以“专业+姓名”格式命名,一并发送至gcsygl0566@163.com邮箱。
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生证原件、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3)等材料。
(3)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承诺书》(附件4);
(4)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人才引进的全过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工作结束后2天内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引进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少数紧缺专业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5.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地点设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采取课堂教学(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具体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
为确保引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引进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2023年池州市技工学校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承诺书》和近期2张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等材料。
至202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公布。考生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公示5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池州市技工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办理引进、入编等手续。对违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拟引进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引进的、自愿放弃引进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引进人员须与池州市技工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后两年内不具备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以上资格,池州市技工学校有权解聘。
五、有关事宜
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陆续公布。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引进工作主管机关、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2023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 (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66-2029030 (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附件3 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承诺书.doc
附件4 教师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2 2023年池州市技工学校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1 2023年池州市技工学校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