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1名,为行政技能辅助岗。
二、工作内容
行政技能辅助岗:负责部分机关科室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等条件。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招聘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年龄18-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2023年5月31日17:00。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填好内容并签字、附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变更页;
(4)学历证书、具备相应学位的提供学位证书;
(5)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自行打印);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3.考生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dxtqw@bjdx.gov.cn,文件名格式:“岗位+姓名”(例:行政技能辅助岗+张三),报名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反馈,请考生注意查看邮箱。分散文件报名造成审核误差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五、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考生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以便接收考试通知,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阶段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综合成绩、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员及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有关情况说明
1.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劳务派遣用工,须服从岗位分配。
2.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薪酬标准:工资待遇按照本区临时辅助用工有关标准执行。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10-69266001
附件: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