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天津 0 127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9:00至6月6日17:00

2023年天津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格式,文件大小在3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由于输入错误或虚假信息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8日9:00至17:00

资格审核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材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需携带驾驶证,报考炊事员岗位的需携带等级厨师证、健康证或近期体检报告,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与复印件)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报考炊事员岗位考生不参加)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测时间、地点,体测成绩查询将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招聘网站信息。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请按照公告要求提前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体能测试内容:

科目一:1000米跑、科目二:仰卧起坐、科目三:俯卧撑、科目四:10米×4往返跑。具体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二)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和报考炊事员岗位的考试请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体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准考证缴费及打印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9:00。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面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或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各项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面试成绩占50%、体测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体测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炊事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或符合优先条件的原则进行排序。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体检的前一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注意休息;体检当天早晨请空腹、禁食、禁水。

六、考察、备案、聘用及待遇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指定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派到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予录用。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此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当班时间24小时驻勤,上20天休10天,轮休期间不提供住宿和三餐,另:炊事员岗位除外),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和天津市规定的正常福利,转正后灭火员岗位每月应发工资5300元左右,驾驶员岗位每月应发工资5800元左右,炊事员岗位每月应发工资5800元左右。试用期发放每月应发工资的90%,无绩效工资。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22-83522346转6021(消防支队)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022-28013570

022-28014067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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