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2023年第二次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中心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及行业法规。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服从安排,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强。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扎实的医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熟练操作规程,工作需要强体力劳动(随时搬运仓库内重型物资)。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户籍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学术造假被处罚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
招聘
岗位
人数
性别
要求
专业
学历
要求
其他要求
仓库管理员
2人
男
临床
医学及相关专业
专科及以上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有助理医师资格证或完成规培。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优先且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国民教育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6月0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普洱安顺劳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红:13887985445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含初始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期内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报名表。
(5)本人手写《诚信承诺书》。
4.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需将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直接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
所有专业均需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笔试和面试,按得分排名录用。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如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经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审查合格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内张贴成绩于面试考场外。
3.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并列的,以面试分高低排列。
4.考生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作自动弃权处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思茅区振兴大道104号);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将不再录用,最终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中心用工程序。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期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试用期期限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录用程序,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
(二)试用期待遇
按中心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委托普洱安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人员。
五、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招聘工作全程由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纪检监察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