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招录村专职干部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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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公开招录村专职干部简章

一、招录职位及人数

行政村专职干部8名,其中:排花洞村1名,洞口村3名,龙胆村3名,壁山村1名。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3.热爱农村工作,办事公道,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工作踏实,服从组织安排;

4.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6.渝北区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渝北区(长期居住是指在渝北区居住1年及其以上);

7.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7年5月30日到2005年5月30日之间。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录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招录程序

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及审查、公示、录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前往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公司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808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5月30日,截止5月30日17:00(以系统报名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本次报名需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加分证明材料等相关佐证资料,请认真阅读招录简章,考生需对自己报名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报名填写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如因个人疏忽提交资料不全或无效或不符合要求以致不能通过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可前往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公司报名系统(:8081/)查看报名审查结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加分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予以审核,并提交1份复印件。资格复审时,材料提交完整的考生需签署个人承诺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在资格复审阶段,发现提交材料与真实情况不符,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三个步骤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计算机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可正常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按相应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录。

1.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答题,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待定(具体考室另行通知);

笔试范围: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村居工作常识相关知识。

2.加分

(1)属于龙兴镇户籍人员的加3分;(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龙兴镇下属行政村在村挂职满一年及以上的在职本土人才加6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需提供挂职文件原件、复印件)

(3)近三年来受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表彰的一次加4分,区级以上表彰一次加6分,市级以上表彰一次加8分;(需提供表彰文件和证书原件、复印件)

(4)在渝北“10.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报名参加并完成3天及以上疫情防控任务的志愿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一次加分,加2分。(请报告人员注意,同一人报考同一镇街的不同批次招录,只能享受一次加分)(需提供团区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区委组织部、团区委颁发的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每名报考人员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2分。线上报名时需同步上传加分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放弃加分。

3.计算机测试

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测试地点:待定(具体考室另行通知);

测试方式: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实际操作。

4.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加分)×40%+计算机×10%”计算后,从高到低排列1: 2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计算机测试成绩中任意一科成绩低于50分,将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在报名系统(:8081/)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可前往自行查询。

面试方式:固定面试题本,采取现场打分形式;面试满分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作为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

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本人面试顺序,并当场签名确认。

(四)体检和审查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招录名额1:1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审查环节,凡体检或审查不合格者(含考察不合格或者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或确认自动放弃而产生缺额情况,按总成绩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1.体检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体检合格者将按程序进行审查,由龙兴镇党委确定考察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初步综合考察后,报渝北区委组织部审查。

(五)公示

对经审查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龙兴镇政府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因任何原因出现缺额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录用

通过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龙兴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试用。凡被录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因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缺额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录用。因解除录用出现缺额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待遇

按照《渝北区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其他要求

1.招录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自觉接受龙兴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凡不符合招录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应遵守相关纪律,按时报名和参加面试,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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