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临床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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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床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

上海临床研究中心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家研究型医院,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上海科技大学建设和管理,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中心总建筑面积 136,895 平方米,其中科研设施部分建筑面积37,200 平方米。计划于 2025 年底竣工,2026 年试运营。中心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进行规划建设,主要聚焦肿瘤和神经系统疾病,兼顾泛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风湿免疫及肌肉骨骼疾病、感官系统疾病等重大疾病。一期设 500张床位,其中 200 张为核定床位,300 张为研究型床位。未来根据发展需求,适时发展为 1,000 张床位。

中心集聚上海优质资源,聚焦重大疾病,致力于建立“临床诊疗-临床研究-成果转化”的一体化机制。建成后中心的研究型病床及科研设施将向全市临床研究开放,并与各市级医院目前以专病为特色的临床研究中心组成上海临床医学研究的共同体,成为集临床医学研究、临床资源及临床数据为一体的重要结点和门户,打造成世界水平的开放型临床医学研究和医学教育平台,最终实现助推上海医疗卫生体系和生物医药产业向更高标准、更高水平转向发展,惠及社会民生的目标。

上海临床研究中心诚邀各类人才加盟!更多岗位也可登录上海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查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医生科学家

招聘领域:肿瘤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泛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风湿免疫及肌肉骨骼疾病、感官系统疾病等疾病领域。

基本要求:(1) 认同上海科技大学和上海临床研究中心的举办理念和发展目标,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创新和跨学科思维;(2) 具有医学博士(MD)或双博士学位 (MD PhD),具有国际高水平医疗研究机构学习、研究或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3) 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能独立开展临床诊疗工作;(4) 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具有强盛的学术发展能力和潜力;(5) 能胜任医学人才的教学培养工作;(6) 优秀者进入上海科技大学医学院(筹)常任教授序列。

2、疾病中心主任/科室主任

招聘领域:肿瘤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泛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风湿免疫及肌肉骨骼疾病、感官系统疾病等疾病领域相关科室。

应聘条件:(1) 认同上海科技大学和上海临床研究中心的举办理念和发展目标,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创新和跨学科思维;(2) 具有相关领域医学博士(MD)或双博士学位 (MD PhD);(3) 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受到国内外同行认可的临床诊疗能力;(4) 在相关领域有突出学术贡献、较高学术声望和卓越的学术领导力;(5) 具有丰富的学科建设和科室管理经验。

3、主任/副主任医师

招聘领域:肿瘤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泛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风湿免疫及肌肉骨骼疾病、感官系统疾病等疾病领域。

应聘条件:(1) 认同上海科技大学和上海临床研究中心的举办理念和发展目标,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创新和跨学科思维;(2) 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3) 具有 10 年以上大型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验;(4) 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潜力,已取得高水平临床研究成果者优先;(5) 优秀者可担任科室主任或疾病诊疗中心主任。

4、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招聘领域:肿瘤科、全科医学科、神经内科、外科相关专业 (普外、泌尿、胸外、骨科、耳鼻咽喉、眼科)、内科相关专业(消化、心血管、肾病、呼吸、内分泌、风湿免疫、血液、感染)、放射治疗、重症医学、影像、病理、检验、临床营养、麻醉等专业。其他专业也欢迎应聘,择优录取。

应聘条件:(1) 认同上海科技大学和上海临床研究中心的举办理念和发展目标,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创新和跨学科思维;(2) 具有良好的教育和培训背景,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优先; (3) 已取得相应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计划 2023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出站。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请应聘者通过上海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查看具体岗位的应聘方式,并提交应聘申请,招满即止。

报名信息务必准确完整,并按要求上传全部附件,信息不完整、附件不全或不清晰者,我单位可不予审核。

2、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考核

由用人部门、学校两级共同评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我们会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分别择优进行笔试和面试,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综合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

面试通知为电话及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考察与体检

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录用考察与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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