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
3.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至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报考定向招录“随军家属”岗位的:
须提供经所属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满3年以上的随军批复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放宽年龄等特殊情况的提供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
2.报考有相关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岗位的:
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80元专业测试费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未缴费的视为放弃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2.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和考生资格复审材料等办理。
3.未尽事宜,按《2023年度黄山市休宁县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度黄山市休宁县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执行。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第一批).xls
2.附件:关于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承诺.docx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