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2023年云南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云南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附件《云南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首轮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9日—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76号云南省能源局11楼1113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所在学校盖章《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以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届时在现场签署《承诺书》,保证考察阶段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国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党组织关系证明等)。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复审时因预留电话无法联系、个人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后未达到2:1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等额进行面试。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递补人员另行通知。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通过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及其他后续工作的报考人员,请提前一天将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纸质说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JPG或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501827284@qq.com。
(五)公开招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云南省能源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