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23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每个岗位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09:00—12:00,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二)地点: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楼第七、八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免笔试人员不用提供笔试准考证)。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证明材料,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或能说明个人工作经历、业务水平、业绩的相关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照片要求蓝色背景,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期间,如某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顺序递补该岗位其他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次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如因考生报名时提供非本人电话号码、提供的电话号码有误、无法接通或处于关机状态等,导致考生本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复审要求的材料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天提交的,补充材料时间不得超过6月20日(星期二)11:30,逾期视为不通过。
(五)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面试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人员关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并保持通信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