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关于招聘公立医院使用控制数备案制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根据《丰宁满族自治县公立医院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丰办字【2020】71号文件、《丰宁满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使用控制数的通知》丰编发【2020】65号文件文件要求,公立医院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管理,结合我县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工作人员10名,公立医院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丰宁满族自治县2022年公立医院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岗位信息表所要求的学历,具体招聘对象要求根据对外公布的《丰宁满族自治县2022年公立医院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具体条件和要求确定。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专业分类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丰宁满族自治县2022年公立医院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丰宁满族自治县2022年公立医院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截止《公告》发布日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7月22日通过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承德丰宁人社公众号、健康丰宁公众号、丰宁县医院公众号、丰宁县中医院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
3.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4.开考比例为1:1,设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5.资格审查:考生须在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规培证和填写完整的《招聘公立医院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两部分:医学专业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会计专业为《会计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100分,时间120分钟。
①笔试时间:请各位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丰宁满族自治县
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③考生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及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
2.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分组: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如遇特殊情况,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3)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4)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5)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985院校、211院校依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有规培证者,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择优聘用。
(四)考核、体检
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此次招聘体检由县招聘办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公立医院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人员,由人社局批复,县编办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公立医院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公立医院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制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丰办字【2020】71号文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报名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3.实施方案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遇特殊情况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情况复杂的报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