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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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10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直属于河北省教育厅、附属于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省示范性高中和对外开放学校,学校承担长安区初中义务教育和石家庄市普通高中教育任务。学校始终坚持教育良心,追求教育理想,以“让学生享受幸福的教育,让教师享受教育的幸福”为指导思想,坚持“学校是师生发展的生命场”的办学理念,继承名校传统,紧随时代步伐,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学生差异,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类型学生的教育。学校以“传承河北师大优秀传统,建设引领我国基础教育发展方向的优质品牌学校”为办学目标,在“智慧教育”的核心文化理念引领下,塑造了“儒雅、格致、包容、开放”的大学气质,凝炼出“崇德求真,至善至强”的校训,铸就了“自主自律,自信自立”的校风、“人师风范,智慧育人”的教风、“勇于思考,精于行动”的学风,构建了升学预备教育、精英优长教育、出国留学教育“三育一体”的育人模式,呈现出“多元共生,异彩同辉”的华美篇章。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与河北师范大学“怀天下,求真知”的人文精神一脉相承,有着深厚的文化积累和丰富的文化实践。现一校两区,占地90余亩,58个教学班,初中24个,高中34个,学生2500多人,教职工232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7年6月25日至2005年6月2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25日(含6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职工与应聘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我校学校办公室报备,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5日内主动填写“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报我校学校办公室。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

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报名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上传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进行岗位申请。

报名时间:6月25日9:00—6月29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2:00。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电子邮箱申请账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电子邮箱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3、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电子材料(上传附件),包括:

(1)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打印,本人手写签字并扫描,若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无需导师签字和盖学院公章);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有工作经验者:提供3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应为原始材料(如履历表、考核表等人事档案材料或各类奖励证书等)的扫描件)。

提供此项材料注意事项:一是足以证明自己岗位身份和工作年限的材料,且无争议。二是“相应工作岗位”,指的是与应聘岗位一致的工作岗位。

(5)其他满足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扫描件。

所提供的所有电子材料生成一个PFD文件,考生需按照提交证件等佐证材料样板(PDF格式)在报名系统中进行上传(见附件3)。

4、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

5、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4日9:00至7月6日8:00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参考《河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笔试大纲》(附件5)。笔试满分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23年7月6日(星期四)

笔试时间及科目: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7月8日10:00-21:00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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