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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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是承接河北省教育援藏任务的重点院校,承担西藏高中生、省内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及师范类、非师范类普通本专科生的培养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 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高校毕业生要求18-35周岁(1987年6月25日-2005年6月25日出生)。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2.本次招聘高校毕业生含:

①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⑤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8月31日取得相应证书,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

4.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与应聘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学院办公室报备,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5日内主动填写“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教职工报备表”报学院办公室,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师大纪检委(监察处)备案,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

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报名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上传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进行岗位申请。

报名时间:6月25日9:00—6月29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2:00。

2.报名程序

①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②网上报名须用电子邮箱申请账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电子邮箱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③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④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⑤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电子材料(上传附件),包括:

①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打印,本人手写签字并扫描,若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无需导师签字和盖学院公章);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本科及硕士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④有工作经验者:提供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应为原始材料如履历表、考核表等人事档案材料或各类奖励证书等)的扫描件。

提供此项材料注意事项:一是足以证明自己岗位身份的材料,且无争议。二是“相应工作岗位”,指的是与应聘岗位一致的工作岗位。

⑤其他满足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扫描件;

所提供的所有电子材料生成一个PFD文件,考生需按照提交证件等佐证材料样板(PDF格式)在报名系统中进行上传(见附件3)。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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