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医院(安阳市中心医院)是我市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院内外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卫健委高级卒中中心,国家卫健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河南省分中心,北京大学技术合作中心,河南省区域性医疗中心。新乡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和安阳市人民医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我院为一院两区,两院区实行一体化管理,目前拥有省市级重点学科7个,床位设置3200张,是一个以人文、科技、环境为本的功能化、智能化、园林化的现代化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见《安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其他条件: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专业和最高学历专业一致;申报医师岗位,需取得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已完成规培轮转且成绩合格);申报护理岗位人员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方案
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包括各层次毕业证和学位证。已毕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报医疗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规培证明。将上述材料图片压缩发至医院人事科邮箱rsk5805@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专家小组面试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05】19号)规定标准。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等。
(五)公示
按照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院人事部门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2-2077021
监督电话:0372-2077027
附件1:2023年安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表(人民医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