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进入护理岗位招聘工作群)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照岗位需求,依据笔试成绩择优进入面试。
笔试要求:笔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执业证、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到老院区门诊楼五楼人事科进行确认。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六)公示
医院将对拟聘用人员及相关成绩公示三天,依据医院工作需要确定拟聘用人员见习岗位。
(七)录用通知
医院将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选。若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录取人员将通过“护理岗位招聘工作群”或者电话收到录用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八)岗前体检
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依据岗位需求和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身体情况不符合工作岗位需要者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
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医院基本情况、规章制度、护理基础知识、院感基础知识、药品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心肺复苏技能专项培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便于联系。
(二)应聘人员需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可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如有作弊造假者一律取消相关资格,不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谢绝应聘:
1、目前正在其他医疗单位从事医疗及相关工作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人事部门、医院主管部门监督。
(三)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66266110 66266111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