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建设发展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7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0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所需条件;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2020年1月1日以来通过公开招聘进入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的人员;
5.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不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6月28日通过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许昌市中心医院微信订阅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需先通过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8时至7月12日24时
2.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网址
进行报名。请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160像素内,宽度75至120像素内,大小2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3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C区一楼学术报告厅(西门)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打印),需本人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
③报名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未发放的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过期视为不合格);
④报名需要所有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过期视为不合格);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2023届护理毕业生需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⑥医师执业证、规培证(或完成规培的证明);
⑦研究生报考岗位需提交专业方向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研究生处开具的证明材料);
⑧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论文、资格证书等相关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或证件材料;
⑨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如招聘岗位条件中不做要求的内容可不用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注意事项:
(1)报名资料填写不全、电子照片或报考岗位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修改补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信息提交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务必妥善保管。
(3)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招聘条件,按照岗位编号准确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若因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岗位要求学历层次为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学历且具有副高职称(即岗位编号为01-53)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岗位要求学历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即岗位编号为54-69)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及面试,考试试题委派第三方考试机构出题。
1.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A4纸),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密切关注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许昌市中心医院订阅号发布的通知。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
医疗医技岗位(岗位编码54-62)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岗位(岗位编码63-65)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灭菌员、行管(岗位编码66-69)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官组成员对面试者当场进行量化评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加权。如有同一专业岗位设两个及以上面试考场,考生最终面试得分需采取加权平均法。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有违纪违规记录、不符合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试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医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医院与新录用人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八)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国家规定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中心医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许昌市卫健委人事科教与合作交流科、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许昌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工作机制和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再监督。
咨询电话:0374-33530120374-3353626
监督电话:0374-3353021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华佗路院区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