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公告末附件下载《辞海编纂处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毕后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命名《报名表》及邮件主题,与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作为附件,以压缩文件(zip、rar)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邮箱地址:bzchrzp@126.com),谢绝来信、来访。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的应聘材料由人事科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筛选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所要求具备的专业知识与基础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知识和编辑业务技能的程度。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当天,参加笔试人员须递交应聘材料中各类证书的原件,以便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如有问题的,将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未进入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和笔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事宜由人事科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如经上述流程,无合适拟聘用人选,则该岗位暂时空缺。
(七)聘前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办理手续和相关待遇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经批准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