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1.公告
在霍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 7月17日-1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
(3)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证件照片3张,《霍山县2023年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并自行下载填写)。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选调方式
选调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组织命题、面试、确定选调人选等工作。
六、 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
报考人员于7月21日下午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须知。
2.面试地点:霍山职业学校(慎行楼)
3.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选调教师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报考人员在60分钟内按照抽签确定的课题撰写教学设计(课题由各学科第一位面试人员抽签确定),然后进行无生上课,上课时间为15分钟。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报考人员的上课效果进行现场打分。
(3)报考人员备课教材由考点提供,各学科所用教材及版本见附件2。
七、确定选调人选及岗位
1.根据面试分数,按学科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调人选,其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凡被确定为选调人选的,一律不得放弃,须按时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且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取消资格而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同等分数,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同等分数、同等学历,入伍时间早的优先。若考生第一学历、入伍时间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3.选调人选根据选调岗位安排,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选调岗位计划表见附件3)。
4.因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限制,选调教师所到学校如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一律实行高职低聘(报名时个人需签订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