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第二批招聘15人公告

安徽 0 88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7月18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学院招聘邮箱(wsjkxyrsc@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并将个人材料以压缩包(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形式作为邮件附件,个人材料包括:

①《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②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份证、学历、学位、党员证明等证件或证明(电子版)。

3.报考人员填写的简历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人事部门将联合监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线上初审,审查通过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7月20日-21日(上午9:00-下午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行政楼四楼组织人事处420办公室(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火车站、汽车站乘坐29路公交车到池州学院站下)。

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证件材料:《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属2023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供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其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核。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审查人员:组织人事处抽调2名、监察审计处抽调1名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_2021安徽卫生职业学校招聘_安徽卫校招生简章

根据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审查人员现场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求。

四、笔试

对资格复审通过以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5:1比例以内的岗位考生直接进入专业测试,大于5:1比例的岗位考生原则上先进行笔试,笔试工作待通知。

五、专业测试

各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一)专业测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每人20分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现场抽取试讲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每人40分钟)封闭式备课后进行,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水平、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2.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模拟主题班会(每人20分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抽取主题班会考题后,在规定时间内(每人40分钟)封闭式备考后进行,主要考查对辅导员工作的认知与理解,以及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

试讲、模拟主题班会成绩均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待定。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三)专业测试要求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准时到专业测试通知书中注明的候考室报到。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张贴在候考室的考生须知,并严格遵守。

(四)专业测试考官组成

专业测试按照岗位分为若干组进行试讲、模拟主题班会和结构化面试,考官由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考官库,每组为5-9名考官,在考核前一天,在监察审计处监督下随机抽取考官组成,在考核当天通知,面试前30分钟抽签决定各组考官成员。

六、成绩合成

须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加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比30%,专业测试成绩占比70%。

无须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成绩依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

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百分制换算),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试讲(模拟主题班会)成绩、试讲(模拟主题班会)成绩第一、第二和第三评分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考察阶段还需通过工作平台查询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有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测试由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66-3388355(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66-3388858(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1.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表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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