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和人才服务中心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上海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行业人才交流培训、人才评价、人才招聘及行业资格考试工作等。中心致力于做好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网统管”建设优化及日常运维、上海数字文旅中心综合保障,推进对上海市文旅行业的数字赋能、智慧治理。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运维专员3名(管理岗位)
2.系统专员1名(专技岗位)
3.网络安全专员1名(专技岗位)
4.综合服务专员1名(管理岗位)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运维专员(3名)
1.工作职责
(1)依托监测平台开展行业运行状态监测、信息催报、核查纠错等工作,熟悉各业务板块形成相关报表;
(2)负责监测平台工单处理工作,做好各类工单的派遣、催办、督办、协调及跟踪;
(3)根据工作规程,对监测平台实时推送的预警告警信息进行处置;
(4)开展周期性和专项监测信息数据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提出业务管理改进及场景优化建议;
(5)配合开展节假日、重点时期的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应急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电子商务专业;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研究撰写能力;
(4)能适应轮班、排班工作制,能接受法定假日值班安排;
(5)中共党员优先。
(二)系统专员(1名)
1.工作职责
(1)配合监测平台的持续优化,通过数据对接、集成、梳理和综合管理数据资源目录,推进数据资源汇融,提升数据应用的质量;
(2)负责对接应用场景开发与数据展示需求,制定、优化方案及计划;
(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负责信息化项目审核、申报和实施协调;
(4)负责相关系统技术保障与办公自动化软硬件技术支持;
(5)负责多媒体编辑工作,制作工作所需演示文稿和影像资料;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类各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初级及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1年及以上信息化岗位工作经历,有信息化项目建设或管理经验;
(4)具有较强的信息化项目组织协调和需求分析能力,有一定的系统开发与多媒体编辑应用基础;
(5)能适应轮班、排班工作制,能接受法定假日值班安排;
(6)中共党员优先。
(三)网络安全专员(1名)
1.工作职责
(1)负责网络机房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机房管理、设备运维、网络维护、系统巡检、安全保障等;
(2)负责网络安全风险管理,制定并落实网络安全策略及相关流程规范,及时开展安全巡查与评测;
(3)制定并持续优化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预防性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演练;
(4)负责计算机、多媒体等弱电设备的技术支持与保障,负责办公自动化与软件维护;
(5)负责相关信息化系统的安全防护、优化升级、运维管理、协调对接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类各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初级及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1年及以上网络运维岗位工作经历,有网络安全管理经验;
(4)熟悉国家相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熟悉主流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掌握主流网络攻击的技术及防护方法;
(5)能适应轮班、排班工作制,能接受法定假日值班安排;
(6)中共党员优先。
(四)综合服务专员(1名)
1.工作职责
(1)负责本市旅游景区指引标志日常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落实景区指引标志设置、变更、拆除、验收等事务;
(2)做好数字文旅中心日常综合保障、安全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3)配合保障相关文旅活动顺利实施;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管理学类、工学类各专业;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熟练运用图片处理软件,熟悉新媒体平台的运作,熟练操作音频和视频处理软件;
(4)具有2年及以上综合保障或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经历;
(5)中共党员优先。
以上岗位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对象
应聘人员须参加过2023年3月25日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数线102.9分及以上,且目前未被其他事业单位拟录用(包括尚未进入到任一事业单位招录过程中的体检、考察等环节)。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以上岗位,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7日16:00止。
3.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网址:——选择“上海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的附件材料与岗位要求须匹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网上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下列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1)照片、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提供);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截图(截图要求包含报名序号、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
(4)应届生提供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
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筛选与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查询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届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
5.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6.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职数由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7.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8.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