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顺义区面向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2人公告

北京 0 152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激励保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现面向顺义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北京顺义区面向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2人公告

一、招聘人员范围

顺义区所辖区域范围内各镇街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顺义区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2人,其中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24人,优秀社区工作者8人。详见《顺义区2023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北京市户籍。

(六)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七)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

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八)现任社区工作者的,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

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经所在社区及镇街党(工)委推荐,年龄可适当放宽。

(九)招聘手续完成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3.在拆违、创城、接诉即办等工作中,工作不力、排名靠后。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者填写报名推荐表(附件2或附件3),经工作所在社区同意后,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7日携带以下材料到社区所属镇街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推荐报名。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需提供首页、本人页、变更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2.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支部书记或党员证明材料;

4.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与“三、招聘基本条件”中第(七)项或第(八)项规定的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线上报名

2023年7月25日9:00至2023年7月27日17:00,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需要先注册,再进行登录,根据系统提示,规范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报名推荐表扫描件和本人免冠证件照。

报名期间,需及时查看网上报名系统资格审核结果,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务必确保线上报名审核通过。

(三)打印准考证

2023年8月2日9:00至2023年8月4日17:00,可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9:00-10: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者需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以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

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可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4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须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用人单位采取查阅本人档案、约见本人谈话或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区委社工委区民政局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后,统一纳入镇街所属事业单位管理,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报考人员须知

(一)本次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等相关通知、公告将在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人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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