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道德败坏,参加过非法宗教组织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宜从事招录职位工作的。
二、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社区工作,是中共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街镇签订劳动合同。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和在社区工作年限等确定,设置3岗18级,另设有年度考核绩效奖。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参加公务员、事业编定向招录或招聘。
4.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选聘为街镇事业编制人员。
三、报名和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具体职位要求及招录人数详见《天津市西青区2023年度招录社区工作者计划表》,考生从2023年6月26日开始,可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上查询。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6:00。
报名网址:。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登记表》后,可在24小时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缴费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9日16:00。
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察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基层治理基本知识,测查综合素质、发展潜能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下载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至7月22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形,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可于2023年7月28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时,该岗位根据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缩减招录人数。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的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023年8月4日9:00至2023年8月5日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线缴纳面试考务费、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2023年8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若出现并列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023年8月14日在网上公布考试综合成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和公示
1.体检。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依次递补)。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录人数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含资格复审)。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实地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3.公示。在报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区民政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补录
对于在招录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次序和本人意愿组织进行递补。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各环节的,后果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3.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请各位考生自笔试通知发布之日起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做好自身防护。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政策咨询电话:022-27942578
监督电话:022-27942578
电话咨询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天津市西青区2023年度招录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