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因犯错误被单位解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7:00
3.缴费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中午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完成缴费。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报名考务费100元/人,由第三方收取用于本次招聘考务支出。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7.考生缴费成功后,请在报名期间下载打印《报名表》,需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
根据具体招聘情况,出现招聘岗位人员不足情形的,该岗位剩余招聘计划可在本单位相近岗位之间进行调整。
(三)笔试
报考炊事员岗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直接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根据岗位报考人数多少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岗位报考人员较少时,该岗位可不进行笔试,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面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8月11日9:00-12日17:00,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笔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岗位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上的,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岗位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下的,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成绩公布。8月14日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
资格复审时间及分组:8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资格复审分组进行,各岗位具体审核时间及审核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按照鹿泉区常住地报考的,另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一项即可):居住证;居住凭证;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等;房屋租赁合同书及各种缴费凭证等;配偶为鹿泉区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6.报考幼教辅助岗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出现空缺情况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照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五)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8月19日9:00-20日17:00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分组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及内容。
(1)幼教辅助岗面试采取说课与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分值各占50%。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分值各占50%。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六)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成绩计算方法:
(1)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不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岗位中明确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
3.综合成绩公布。面试后2日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健康证。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监督电话:82012247)。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享受我区幼儿园同类劳动聘用人员工资、保险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报到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有关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