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洛阳市域内在编在岗教师。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8:00至2023年8月14日18:00。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并编辑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以下邮箱:syfz63005203@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学科+姓名+手机号”。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1.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底色无要求),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
2.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3.职称证、教师资格证;
4.大学及以上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班主任任职经历证明;
6.相关获奖证书和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按招聘条件对线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审查结果将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洛阳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和洛阳师范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分为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两个环节。
1.面试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在面试现场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填写《洛阳师范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引进人才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1)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二代)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
(2)大学及以上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职称证、教师资格证;
(4)班主任任职经历证明;
(5)相关获奖证书和佐证材料;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年度考核证明。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过的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单》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准备时间15分钟,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讲授一节微型课(10分钟);答辩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时间为5分钟。全员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人员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1:1比例),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均通过洛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洛阳师范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查看。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缺额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洛阳师范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
(五)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人才引进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3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6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以聘用文件为准)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学校概不负责。
根据洛阳市相关人才政策,副高级职称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
1.住房补贴:可享受购房或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分别为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2.申请使用青年人才公寓。
五、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对引进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人才引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实行诚信原则,即应聘者要对自己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本公告由洛阳师范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9—63005203 18739987908(史老师)
监督电话:0379-63253196
附件:洛阳师范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人才引进面试资格确认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