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9:00至8月25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符合岗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需拍照上传。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初审合格人员于2023年8月23日9:00-8月27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如达不到3:1,按相应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温馨提醒:请考生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并按时缴纳费用,逾时不予补报补交。
完成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9月6日9:00-9月8日23:59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行测、社区基本知识、公文处理、写作等,满分为100分,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
2023年9月9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3.报考岗位B的考生,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或退役军人优待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C的考生,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配偶为高新区居民的,除提供配偶户籍证明原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升学、参军户口迁出的,需提供所在社区(村)相应证明原件、户口本迁出页原件及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确定,在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笔试主观题分数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初选人员的考察由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4.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笔试主观题分数高低决定取舍。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国家、省、市及高新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履行正式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工作岗位在高新区社区(村)居委。由用人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日常管理考核,约定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高新区社区工作者岗位执行。
五、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高新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全程监督。
六、其他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