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脑病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创建于1971年6月26日,现有2个院区运行,获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二批试点项目。
医院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232张,实际开放床位1998张。医院现有职工2650人,其中高级医疗职称人员476名,博士生导师36名,硕士生导师188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管优秀专家5名,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37名。医院拥有射波刀、脑磁图、PET/CT、3.0T磁共振、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等高端医疗设备。
医院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肿瘤外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非中医机构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现有省级医学重点学科7个。医院开展多项国内、省内先进技术,如金字塔尖大脑半球切除术、术中昏迷促醒、脑干出血立体定向手术治疗、神经介入治疗脑烟雾综合征、单髁置换、肠道微生态诊疗、弓部动脉腔内重建手术、腹主动脉内脏分支腔内重建手术等。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国家级住培的专业基地12个。医院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6项,发表SCI论文490余篇。
近年来,医院秉承“崇德精术、博医济世”的院训精神,坚持“规模要适度,学科有特色,管理精细化,运营有效率,医院有文化”的“精致医院”发展思路,服务广大患者。医院先后荣获河北省先进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感动河北”年度人物唯一群体奖、2020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荣誉称号。医院获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医院”,连续三年在河北省医改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2021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入A序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护理岗位:18-35周岁(1987年8月15日至2005年8月15日期间出生)。急需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非护理岗位:18-45周岁(1977年8月15日至2005年8月15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外所学课程与招聘岗位 (专业) 基本一致也可报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3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1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8月(含8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23日(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受报名及提供报名咨询)
8:30-11:30 14:30-17:00
报名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防疫应急会议室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89号新楼北侧)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