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招聘中小学教师88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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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2023年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招聘中小学教师88人方案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需求,促进我区教育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8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注:应聘人数和招聘指标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抚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做适当调整。

二、招聘条件

(一)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已在公办学校就职的报考时须提供本单位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我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不得报考。

(二)应聘体育学科所学专业为体育教育专业;应聘物理学科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应聘其他学科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

(三)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

(四)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过往招聘考试违纪人员或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现役军人、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中国抚宁网(网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相关信息均通过本渠道发布,请密切关注。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9日17:30结束。

(三)报名方法:通过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8月20日8:00至8月21日17:30结束,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院内南会议室。

3.携带材料:身份证、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体育考生还须携带现场测试知情同意书(见附件),公办学校在职教师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23日8:30—12:00

地点: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院内南会议室

(六)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应聘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化学、物理、地理学科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及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应聘体育学科的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必测项目和自选项目两部分。必测项目含田径(实心球)、体操(侧手翻)、足球(定位球踢准)、篮球(1分钟投篮)每项15分;体能(800米)10分。自选项目为足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篮球(多种变相运球上篮)、排球(发球)任选一项,30分。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笔试按照高考程序进行,应聘人员要提前在相关网站上阅读高考考试规则,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七)发布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通过中国抚宁网(网址:)发布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抚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进行复核。查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指标10人及以上的原则上按1.5: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小数则按照进一法取整数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招聘岗位指标10人以下的原则上按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均参加面试。如出现比例不足,由抚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招聘指标进行调整。

(九)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3年8月27日,形式为试讲,重点考查教学基本素质和教学能力,所需教材为我区现行初中教材,备课教材自备。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8-1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1.试讲顺序及题目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试讲时评委当场打分,核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面试成绩。

2.整个面试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试讲人员在待讲室等待。试讲着装要求:白色衬衣,深色裤子或裙子(技能测试服装可根据需要自行更换),由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考场参加试讲,试讲结束即返程。试讲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待讲室,午饭自备。所有应试人员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

(十)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之前,教育主管部门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如本人属于教师资格限制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在此基础上,根据总成绩和各岗位聘用指标按1:1比例足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如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③学历层次高者优先;④在校期间获得奖励高者优先;⑤抚宁区户籍优先。

2.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授权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和授权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如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公示及选岗

1.中国抚宁网(网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无异议后组织选岗。选岗本着“总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的原则,由本人选岗到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选岗到校后,本人提供相关档案等必备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限期报到。在规定时间不选岗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为区内编外教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照我区同等条件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执行。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特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回避制度,涉及直系亲属子女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招聘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均按总成绩高低递补。

(三)如体检要求复检且选岗时未出结果的,待复检结果合格后实行末位选岗。

(四)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交到抚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抚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335—6012704

附件:现场测试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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