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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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所需资料详见附件5。

考生须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不能进入面试。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

地点:重庆市第四十九中学校。

2.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体检人选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公开页面→招考录用”()栏予以公示。

六、体检、考察

重庆市万盛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_重庆万盛事业单位招聘_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栏公告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栏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公费师范生、定向公费医学生须在万盛经开区服务满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须在万盛经开区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万盛经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现场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及考试考务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023-48271663;

万盛经开区教育局:023-6418327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附件5: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附件6:万盛经开区面向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7:万盛经开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8:万盛经开区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23年毕业定向公费医学生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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