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上海市机关事务行政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以及市级机关事务行政服务窗口日常管理运行等职能。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资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1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房屋巡检、产权登记、房产交易、资产调剂、资产处置、资产清查、数据统计分析、报表审核等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证书;户籍不限,外省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二)岗位任职条件
具备工民建、房产管理等专业背景,具备房产确权办理、房地产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经验,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上限一般为35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凡是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经筛选与资格审查后确定。
请填写并将《国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笔试成绩截图、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外省市户籍人员)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到gzzxzp@189.cn电子邮箱。文件名为:国资中心 应聘人员姓名 笔试成绩。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8月20日。
应聘人员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上海市机关事务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应用等方式进行。
(三)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四)考察
由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上海市机关事务行政服务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绩效、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