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同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4、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公文写作。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体能测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测达标人数没有达到比例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一)测试项目: 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二)测试标准: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具体体测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八、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程序。政审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标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体检与政审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十、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对不能胜任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发执勤服装及装备;
2、享受带薪年休假及工会福利;
3、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具体条件由宣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人员须保持关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及时查看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的,由招聘人员本人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0563-3372353。
宣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