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永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招聘人数:9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1名)
二、招聘性质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纳入辅警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永善县户口或长期居住在永善县的居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具有能正常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高血糖、高血压,无体型过胖或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4月12日后至2006年4月12日前出生);
6.须持有“D”或“E”类机动车驾驶证;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优先录用;
8.政审、体检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8日,8:30至12:00,14:3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