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北京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10名;北京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名。(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对象为应届博士研究生的,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有工作经验的非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不限户籍;北京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或应届博士研究生的,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有工作经验的非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均须具有北京市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四)国内院校所取学历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院校所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与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干部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如下规定程序、要求进行报名、考试。职位说明见附件1。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2日9时至8月31日17时。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应及时与所报考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同一单位内最多可报考两个岗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扫描件;
(5)个人简历电子版;
(6)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扫描件;
(7)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材料,如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扫描件;
(8)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扫描件;
(9)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初审、复审的方式进行。初审主要是对报名阶段提供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复审采取线下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环节
笔试采取线下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公告将在我局官网公布,并以电话等形式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应知应会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按照得分高低顺序,以面试人选与招聘职位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报考两个岗位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选择一个岗位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局官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前,考生放弃参加面试的,需提前电话告知,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于合格线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面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面试及综合成绩在我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拟确定人选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则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如递补人员仍不合格,将取消该岗位。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我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及面试工作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