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鹤壁市淇滨区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人员情况公示

河南 0 48

3. 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报考淇滨区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29日至30日(工作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1307房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由鹤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报考淇滨区事业单位的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按淇滨区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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