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2024年4月23日开始

安徽 0 77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015年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2024年4月23日开始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4月29日 16: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即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资格审查表》信息,须完整、准确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2)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2024年4月30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6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缴费”缴纳笔试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10 日9:00-2024年5月11日23:59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通知单”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缴费结束,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达到3:1即进行笔试。若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请各位报考人员持续关注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官网()、报名网站

()发布的公告。

2.因未达比例取消岗位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原路退还其笔试费。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及处理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2日上午,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官网()、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三)体能测试

1.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男子1000米跑≤4′35′,女子800米跑≤4′30′即为合格。

3.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判定成绩无效、违纪、缺考或弃考等情况,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官网()、报名网站()公示体能测试结果,同时公布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5.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四)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且体能测试结果合格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审查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资格审查表》并手写签名)、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1张1寸白底彩照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4.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若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5.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若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

7.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8.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一经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面试形式、时间及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5:5的比例合成后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中客观题得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考察工作由应急和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某种原因放弃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总次数不超过2次。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官网()、报名网站

()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无异议、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培训期间自愿放弃的,不予录用,所空名额等额递补一次。

4.试用期自愿离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本次正式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