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工作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11日—9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宿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312办公室。
报考者登录县政府网站下载《宿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报考相关信息后,连同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证件照4张(2寸),一并送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312办公室。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将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
2.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大于和等于5:1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总成绩100分,设置最低分50分,低于5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小于5:1只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
3.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较高者、工作年限较长者顺序录用。考察工作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考察材料并提出意见报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审核。考察对象缺额的,可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公示。综合考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宿松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公室工作。
六、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遴选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遴选工作监督电话:7849317(县人社局),咨询电话:7821729(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附件:宿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宿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宿松县人社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