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名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一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有效期内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岗位所需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岗位条件中有退役军人要求的,还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市有关规定,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