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 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9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岗位要求的专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不接收以辅修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可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报考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曾被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和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和网站: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9:00,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16:00。
健研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三)缴费、改报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和网站: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8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缴费。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4,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不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4月30日14:00至16:3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9:00。
(四)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主要测查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科目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持身份证、报名表,携带与报考岗位相关材料到健研院(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大道28号,或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进行资格复审。2024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试题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制,面试由健研院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人际理解与沟通、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六)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经健研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依据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工作由健研院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2.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进行提示,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23608275
监督电话:022-5883290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附件:《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2024年4月17日